婚礼服务公司董事因应用虚假商品说明被判罪成

2018年8月27日

一名婚礼服务公司女董事暨销售人员因在向消费者提供婚纱租赁服务的过程中应用虚假商品说明,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八月二十七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处一百小时社会服务令,以及向事主赔偿四千二百八十元,并留有刑事纪录。

香港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婚礼服务公司在销售婚纱租赁服务时应用虚假商品说明。

经调查后,发现该公司的董事暨销售人员向顾客讹称出租某品牌的婚纱,并收取额外费用,但有关婚纱及后被证实并非该品牌产品。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服务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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