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八月二十四日及今日(八月二十七日)分别在马鞍山及旺角两间水果零售商铺检获共七十二个怀疑附有虚假产地说明的黄金桃,估计市值共约五千元。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有水果零售商出售黄金桃,价钱牌写上「日本黄金桃」字样,怀疑其声称的产地与事实不符。
海关人员进行调查,发现有关水果的零售价格较自日本进口的黄金桃的零售价大幅偏低。
海关人员八月二十四日及今日采取试购行动,分别在马鞍山及旺角两间水果零售商铺检获怀疑附有虚假产地说明的黄金桃,并拘捕两名分别六十三岁及三十九岁的男店东以及一名三十九岁的女店员。
案件仍在调查中,而巡查行动将会继续。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商品说明条例》(《条例》)的规定,如就商品的产地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的声称,可构成虚假商品说明的罪行;而消费者于购买货品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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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