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特别职务队侦破药房怀疑出售仿冒真品(附图)

2014年6月13日

海关特别职务队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于过去两日(六月十一及十二日)进行连串侦查行动,以打击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不良营商手法。行动中,海关人员乔装顾客,成功侦破四间药房怀疑应用虚假商品说明手法售卖仿冒真品的案件,并检获共504盒怀疑被药房用作仿冒不同类型真品的药品,总值约18,720元。

海关人员于过去两日在旺角、尖沙咀及铜锣湾的药房试购数个着名品牌的药品,包括皮肤软膏、正露丸及薄荷药水等。行动中,海关人员乔装顾客向店员清楚表明欲购买货物的牌子及名称,而店员却企图将一些包装类似的成药仿冒真品售予乔装的海关人员,并口头声称该产品是海关人员要求的货品,该些店员涉嫌抵触《商品说明条例》。海关特别职务队人员遂采取执法行动,检获共约504盒怀疑被药房用作仿冒真品的皮肤软膏、正露丸及薄荷药水,总值约18,720元,并拘捕四名男售货员及一名男董事,年龄分别为22至41岁,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人士现正保释候查。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商品说明可以透过任何形式及任何途径展示,包括口头陈述或书面纪录,任何人士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作出虚假商品说明,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海关特别职务队监督廖炳棠今日(六月十三日)呼籲商户遵守法例,而消费者购买药品时,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购买前更应清楚了解所购买产品的包装及详细名称,并仔细检查所购买的货品,如有怀疑,应向职员详细查询货品是否正确,并保留有关的购货单据,以备日后之需。

市民如发现怀疑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活动,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2014年6月13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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