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本周初捣破一宗涉嫌香烟逃税案件,一间持有香烟进出口牌照的公司涉嫌将未完税香烟夹杂在已完税香烟中出售,意图逃避应缴烟草税款约四百一十万元。
行动中,海关在涉案公司位于旺角的办公室及一个位于葵涌的仓库,共检获约二百二十万支怀疑私烟,市值约四百七十万元,应课税值约四百一十万元。海关共拘捕涉案的五男两女,包括一名公司董事、三名公司职员、两名司机和一名送货员,年龄介乎二十五至五十四岁。
海关一直监察市面的香烟销售情况,最近发现涉案公司的已完税香烟存量与其销售业务并不相称。经过数月的跟进调查,海关怀疑有人擅自将走私入口涉嫌未完税的香烟夹杂在已完税的香烟中售卖,企图逃避应缴烟草税款。
海关于八月二十五日采取行动,先在位于旺角的涉案公司搜获六十箱共约六十万支怀疑私烟,其后再在葵涌一个工厦仓库搜获一百三十一箱共约一百六十万支怀疑私烟,并拘捕有关公司的牌照持有人及其他六名涉案人士。
海关发言人今日(八月二十八日)表示,海关设有规管烟草进出口的有效制度,任何人士如欲进出口香烟,必须领有进出口牌照,而持牌公司亦须向海关申请相关的许可证,才可以搬运或移走香烟,持牌公司必须遵守相关牌照及许可证的规定。海关会继续密切留意市面情况,加强情报搜集,如发现有可疑个案,海关会进行跟进调查,并采取针对性的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任何私烟活动。
根据《进出口条例》,走私属严重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买卖及处理私烟均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一百万及监禁两年。如蓄意逃税,可另外被判处不多于应课税值十倍的罚款。如案件涉及串谋逃税,根据《刑事罪行条例》,被裁定干犯普通法中的串谋欺诈罪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市民如发现有可疑的私烟活动,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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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