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检获值560万元的附有虚假标记货物

2004年6月11日

海关港口及海域科辖下海域行动课人员昨日(六月十日)在葵涌货柜码头进行验货行动时,从两批货物中检获总值560万元附有虚假标记的货物。

昨日零晨时份,海关人员搜查一个从一艘由黄埔抵港的内河船上卸下的40呎长货柜,结果在该个报称载有文件柜而准备转口到加纳的货柜内,检获487部电视机及148部冷气机;全部均附有伪造商标及虚假产地来源标籤。检获的物品约值90万元。

与此同时,海关人员检查另一艘由黄埔抵港的内河船上卸下的一个20呎长货柜时,检获123 839件冒牌手提电话配件,包括电池、机壳及遥控。该批拟转口到巴拿马的货物,总值470万元。

海关发言人今日(六月十一日)表示:「海关人员对进出口载货舱单进行严密的情报分析,是这次成功检获违法货物的关键。」

发言人今日说:「有关调查仍在进行中,暂未有涉案人士被捕。」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士进口或出口附有虚假商品说明或附有伪造商标的货物属违法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5年及罚款50万元。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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