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与国家版权局首次就打击网络盗版签订合作互助安排(附图)

2010年3月19日

香港海关今日(三月十九日)与国家版权局首次就打击网络盗版行为签订合作互助安排,加强在网络环境中保护版权。

海关助理关长谭耀强代表香港海关签订该合作互助安排。

国家版权局则由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代表签订合作互助安排,并率领一个由六人组成的代表团来港,出席签署仪式。

鉴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以及加强在网络环境中保护版权,双方订立网络版权执法为两地的合作重点。为此,双方首次就打击网络盗版的工作范畴正式签订《打击网络盗版合作互助安排》。

在这合作互助安排下,国家版权局与香港海关同意在各自的法律、权限、能力和资源的范围内,就打击网络盗版方面紧密合作,并提供行政互助,以保护在网络环境中版权拥有人的权益。

双方代表亦会安排定期会晤,商讨打击网络盗版的合作及互助细节,并就有关事宜交换意见。该合作互助安排将进一步加强国家版权局与香港海关在版权保护上的合作及建立打击网络盗版的合作基础。双方期望今后在版权保护工作上有更紧密的合作。

谭耀强亦藉此机会感谢国家版权局在跟进网络盗版活动方面,对香港海关给予的支持和协助。

谭耀强说:「香港海关过往所侦破的网上侵权案件部份涉及内地网站。在过去一星期,海关亦侦破两宗在互联网上载及分发侵权歌曲的案件,并且拘捕两人,而部份涉案的侵权歌曲来自内地网站。有关案件突显了双方在加强打击网络盗版方面的合作的重要性。」

在港期间,国家版权局代表团亦访问了香港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知识产权署,并与国际唱片业协会(香港会)、国际唱片业协会亚太区总部、香港影业协会及香港动漫画联会代表会面,以了解各机构在保护网络版权方面的工作。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九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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