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日前采取执法行动,搜查一电脑连锁店的五间分店,怀疑该店出售预先载有盗版电脑软件的桌上电脑。行动中,海关人员共检获14部桌上电脑和193只盗版电脑软件光碟,总值约60,000元,并拘捕七名19至53岁的涉案人士。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市面有电脑店铺向顾客出售预先载有盗版电脑软件的桌上电脑。海关于是在上星期派员乔装顾客,向一间电脑连锁店位于屯门的五间分店订购桌上电脑。
海关人员日前突击搜查上述店铺,发现所订购的桌上电脑均已预载了盗版电脑软件。行动中,共检获14部电脑,以及193只怀疑盗版电脑软件光碟,当中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和办公室应用软件。
行动中,六男一女被捕,其中两人为店铺东主,其余则为售货员。所有被捕人士获准保释候查。
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行动)课监督连顺贤今日(一月二十八日)在记者会上提醒市民,特别是电脑器材店铺东主及职员,在业务过程中,管有、出售或分发侵权的电脑软件,属刑事罪行。
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未得有关版权拥有人特许下,为任何贸易或业务的目的,或在任何贸易或业务的过程中,管有、出售或分发该版权作品的侵犯版权复制品,即属犯罪。最高刑罚为监禁四年及每件侵权物品罚款五万元。
市民如发现有任何侵权活动,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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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