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商户因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记忆卡被判罪成

2019年8月15日

​一名网上商户负责人因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记忆卡作售卖用途,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今日(八月十五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罚款三千元。

香港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网上商户涉嫌出售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记忆卡。海关人员其后经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试购行动,购买一款声称有128GB储存容量的记忆卡。

经调查及专家测试后,证实该款记忆卡只有约31GB的储存容量,即货品所声称储存容量的百分之二十四。

网上购物日趋普及,但存在一定风险。海关呼籲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应提高警惕,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并提醒网上商户亦应遵守《条例》的规定。海关会继续加强执法,打击网上不良营商行为。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2019年8月15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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