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境司机走私黄金罪成被判入狱

2019年8月15日

一名过境司机利用私家车走私黄金,违反《进出口条例》,今日(八月十五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监禁十八个月。

海关人员二○一七年十二月六日截查一辆经深圳湾管制站入境的私家车,发现车尾行李箱内藏有三十五块未列舱单黄金,共重约三十五公斤,估计市值约一千一百万元。该名三十一岁男司机被捕。

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2019年8月15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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