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今日(七月十六日)拘捕一名参茸海味店的男董事及一名男店员,他们涉嫌在销售中药材的过程中,向顾客作出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旺角一间参茸海味店店员于销售中药材期间,涉嫌以威迫手段,迫使顾客购买价值约七千元的中药材。
经调查后,海关人员今日拘捕两名分别二十八及四十二岁男子。
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男子现正保释候查。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商品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如使用骚扰、威迫手段或施加不当影响,因而限制或损害消费者在选择及行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费者作出交易决定,则触犯《条例》中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的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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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6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