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特别行动打击非法出口配方粉活动(附图)

2014年1月3日

香港海关一连两日(一月二日及三日)在罗湖口岸展开特别行动,打击非法出口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配方粉(配方粉)的活动。行动中海关查获64宗涉嫌违规案件,拘捕29男35女,年龄介乎19至81岁,检获的配方粉共约450公斤(468盒及68罐),总值约157,000元。行动中检获最多配方粉的单一案件中,检获约20公斤。

海关铁路及渡轮囗岸科总指挥官何珮珊今日(一月三日)在简报会上指出,涉案人士在过关时将配方粉收藏在背囊、手提包、行李喼内或以手拉车运载,而海关亦发现部分涉案人士持有类似记帐用的资料,记录的资料包括相信是有关人士的名字、联络电话号码及配方粉的数量。

何珮珊表示,农历新年将至,香港及内地海关会在各陆路口岸加强执法,并且采取针对性的特别行动,打击非法出口配方粉活动。

根据《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任何人士除非获发出口许可证或获豁免输出者,否则不可从香港输出配方粉。为容许输出合理分量作私人用途,离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随身行李中,输出总淨重不超逾1.8公斤的配方粉。然而该人士须年满16岁,且在过去24小时内没有离开香港。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500,000元及监禁两年。

此外,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若协助运载、移离、存放、窝藏、备存或隐藏任何限制运载的物品而未获发出口许可证,意图协助他人逃避限制,一经定罪,最高刑罚200万元及监禁7年。

市民如发现任何非法输出婴幼儿食用配方粉活动,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2014年1月3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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