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继续打击非法出口配方粉活动(附图)

2014年1月7日

香港海关继上星期在各边境口岸进行加强打击非法出口配方粉活动后,海关人员继续在新界北区采取一连串执法行动,针对集团式运作的非法出口配方粉活动,今日(一月七日)捣破一个以流动方式在上水区街头运作的水货集团。海关相信已瓦解一个走私配方粉集团,拘捕一男两女(年龄介乎三十九至四十五岁),检获共约551公斤配方粉,约值十五万元。

今日下午约五时,海关人员发现一男一女在上水新丰路一带分派配方粉。其中一名四十四岁女水货客经罗湖口岸企图出境时被海关人员截停,并在其背囊检获共10.2公斤配方粉(共12盒),值约2,200元。海关人员一直监视该对派发配方粉的男女(年龄分别为四十五及三十九岁),其后将他们拘捕,并在现场检获约551公斤配方粉(共507盒及89罐),总值约十五万元。走私集团成员及走私客将会被控以企图输出未领有出口许可证配方粉的罪名,亦会被控协助运载禁运物品的罪名。海关相信这次行动已拘捕了该走私集团的骨干人物。

海关会加强严厉执法,打击非法出口配方粉及其他走私活动。除了在各边境口岸加强堵截外,海关亦会在一些有非法出口配方粉活动的地区加强打击。

根据《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任何人士除非获发出口许可证或获豁免输出者,否则不可从香港输出配方粉。为容许输出合理分量作私人用途,离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随身行李中,输出总淨重不超逾1.8公斤的配方粉。然而该人士须年满十六岁,且在过去24小时内没有离开香港。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500,000元及监禁两年。

此外,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若协助运载、移离、存放、窝藏、备存或隐藏任何限制运载的物品而未获发出口许可证,意图协助他人逃避限制,可干犯协助运载禁运物品的罪名,一经定罪,最高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海关会继续严厉打击走私活动,市民如发现任何怀疑走私活动,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2014年1月7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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