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今日(十月三日)拘捕一名洗衣店女董事,她涉嫌不当地接受付款,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位于将军澳的洗衣店在收取顾客预缴洗衣费用后,未能提供相关服务。
经调查后,海关人员今日拘捕一名四十岁女子。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女子现正保释候查。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服务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如在接受付款时,意图不供应有关产品或意图供应与有关产品有重大分别的产品,或没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时间内供应有关产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员的同意、纵容或疏忽下触犯,管理人员亦须负上刑责。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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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