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今日(九月二十五日)在深水埗、旺角及湾仔派发宣传单张,提醒市民注意中秋节玩具安全,以及留心玩具上的警告及使用说明指引,其中家长尤须留意。
海关消费者保障科首席贸易管制主任陈国基今日于深水埗向传媒简介,海关人员于九月在多区巡查,并试购多款中秋节玩具,包括灯笼、萤光棒及闪光玩具,送交政府化验所进行安全测试。海关会继续有关的巡查行动。
在巡查期间,海关发现十款灯笼及两款闪光玩具未附有识别标记(即制造商、进口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及/或双语警告标籤(即其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处置的任何警示或警告),涉嫌违反《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条例》)及其附属法例的规定。
海关已勒令六间零售店铺将违规的一百五十七个灯笼及二十一件闪光玩具储存于指定的地方。
陈国基亦提醒家长选购玩具时,要留意标籤所示的合适使用年龄建议,并遵照玩具上所附载的警告标籤及使用说明。家长亦应在小童把玩玩具时在旁监督。
根据《条例》,进口、制造或供应本地使用的玩具,须符合指定的安全标准,否则即属违法。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和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则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如有怀疑不安全玩具的资料,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或致函香港北角渣华道222号海关总部大楼14楼香港海关消费者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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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5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