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今日(七月二十五日)拘捕两名健身中心女董事,她们涉嫌不当地接受付款,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位于尖沙咀的健身中心未能为已购买健身会籍的会员提供服务。经调查后,海关人员今日拘捕两名分别三十及三十七岁女子。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人士现正保释候查。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服务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如在接受付款时,意图不供应有关产品或意图供应与有关产品有重大分别的产品,或没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时间内供应有关产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员的同意、纵容或疏忽下触犯,管理人员亦须负上刑责。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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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