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式酒楼因供应附有虚假商品说明食品被判罪成

2017年5月8日

一间中式酒楼在营商过程中供应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食物,今日(五月八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被判罚款五千元。

香港海关早前接获举报,于去年八月到该酒楼进行试购行动,发现餐牌上有一款注明附有鲍鱼的炒饭。经政府化验所检测后,证实该款炒饭内并未附有鲍鱼,与餐牌上显示的商品说明不符。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服务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2017年5月8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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