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今日(二月十六日)在香港海关总部大楼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印尼)财政部辖下的海关总署签订《互助合作安排》。
香港海关关长邓忍光与印尼海关关长Heru Pambudi代表两地签订有关合作安排。
这份合作安排充分显示双方的共同愿望,透过更紧密的行政互助,在多个范畴包括情报交换及执行海关法例等方面加强合作,以打击走私濒危物种、毒品及烟草制成品等跨国罪行。
除了执法工作层面,在所签订的合作安排下,双方海关更可透过资料互换,从多方面加强双边合作,包括便利贸易、进出口管制及精简程序等,务求缔造便利营商环境,促进双方合法商贸。
直至目前,香港海关已经与二十四个海关组织签订了类似的合作安排,当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及二十三个海外海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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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6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