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打击健身中心不良营商手法

2021年10月15日

香港海关今日(十月十五日)拘捕两名健身中心董事及两名职员,他们涉嫌使用具威吓性营业行为销售健身服务,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位于湾仔的健身中心有职员以进行问卷调查为由,分别要求五名顾客在平板电脑上填上个人资料及签署以作纪录,其后表示有关电子表格为一份健身合约,强迫顾客付款。他们涉嫌在销售健身服务的过程中,对顾客施加不当影响,以具威吓性的销售手法迫使顾客购买健身服务。

经调查后,海关人员今日拘捕四名男子,年龄介乎二十三至三十九岁,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提醒商户必须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则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在购买服务前,不应轻易地将身份证或信用卡交予销售人员。如未清楚了解服务的内容和价钱,或不欲购买有关服务,应坚决拒绝签署任何销售文件。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使用骚扰、威迫手段或施加不当影响,因而限制或损害消费者在选择及行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费者作出交易决定,即触犯《条例》中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的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海关强调,一直非常重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绝不容忍健身中心的不良营商手法,并将继续予以严厉打击。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情况。



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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