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今日(九月十九日)拘捕一名二十九岁私人英语学习中心的男董事,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中不当地接受付款条文。
海关早前接获市民投诉,指一间私人英语学习中心在收取学员款项后未能提供有关课程,亦未能向学员提供退款,涉嫌违反《条例》中不当地接受付款条文。
经过初步调查,海关人员今日拘捕一名二十九岁男子。案件仍在调查,被捕人士现正保释候查。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在接受付款时,意图不供应有关产品或意图供应与有关产品有重大分别的产品,或没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时间内供应有关产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海关呼籲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商户如未能肯定有能力在指定或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合适的产品或服务时,不应收取消费者预付费用。
市民如发现怀疑违反《条例》的情况,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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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