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三月三十一日、四月一日及四月三日分别在香港国际机场、长沙湾及尖沙咀检获共约九公斤怀疑含四氢大麻酚成分的产品及怀疑含尼古丁的溶液,估计市值约四万五千元。
海关人员三月三十一日于香港国际机场检查一件从美国到港的空运邮包,在邮包内检获约两公斤怀疑含四氢大麻酚成分的产品。其后,海关人员四月一日于长沙湾检获另一件内藏一批约四公斤怀疑含四氢大麻酚成分产品的空运邮包。该两件邮包均由美国寄往本港同一个收件地址。
跟进调查后,海关人员昨日(四月三日)在尖沙咀一间售卖吸烟产品的零售店铺检获少量怀疑大麻,以及一批约三公斤怀疑含四氢大麻酚成分的产品和怀疑含尼古丁的溶液,并拘捕一名三十四岁的怀疑涉案男子。
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男子现正保释候查。
海关与香港邮政及物流业界会保持紧密联系,加强堵截利用邮递或快递渠道偷运毒品。
根据《危险药物条例》,贩运危险药物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百万元及终身监禁。
海关同时提醒公众人士,大麻及四氢大麻酚属《条例》定明的危险药物。除非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否则进口含有大麻或四氢大麻酚的产品(包括食品或饮料)一律被禁止。市民须留意有关产品的包装标示,以免误堕法网。
此外,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条文的规定而管有毒药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药,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专用举报罪案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贩毒活动。
完
2019年4月4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