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集团主脑及成员串谋走私罪成被判入狱

2019年3月27日

一名走私集团主脑及一名成员因串谋走私,违反《进出口条例》(《条例》),昨日(三月二十六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成后,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分别被判监禁十六及十八个月。

香港海关二○一六年六月首次捣破一个涉嫌以迴转式手法进行跨境走私活动的集团,利用过境货柜车拖架暗格双向走私贵金属及电子产品。行动中共检获约七百公斤白银及大批电子产品包括电脑中央处理器、手提电话及平板电脑,总值约六百六十万元。

海关欢迎法庭是次裁决,有关判刑对走私活动具阻吓力,对打击走私集团意义重大。

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专用举报罪案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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