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今日(七月二十六日)拘捕一名迷你储存仓职员,涉嫌向消费者销售储存仓租用服务时应用虚假商品说明,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香港海关早前接获市民投诉,指一间位于大围的迷你储存仓的职员于销售储存仓租用服务时,涉嫌向消费者就储存仓面积作出不实陈述。海关经调查后,遂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一名三十二岁的迷你储存仓女职员。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人士现时保释候查。
商户如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或向消费者提供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员的同意、纵容或疏忽下触犯,管理人员亦须负上刑责。
海关呼籲商户遵守法例,在销售服务时,须清晰及准确地向消费者说明与服务有关的资料,切勿应用虚假的商品说明,以误导消费者。消费者亦须清楚所购买服务的详情资料,并光顾商誉良好的商户。
市民如发现怀疑违反《条例》的情况,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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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6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