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涌凹检查站检获约五十五公斤非法猪肉

2008年3月19日

海关人员昨日(三月十八日)在沙头角边境禁区内的石涌凹检查站检获五十五点一五公斤非法猪肉。

约早上六时,海关人员截查一辆从沙头角村开出的公共小巴,并拘捕一名五十二岁女乘客。该乘客涉嫌输入三袋没有有效卫生证明书而共重五十五点一五公斤的非法猪肉。

案件已交由食物环境卫生署跟进。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下的《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规例》,携带没有有效卫生证书的肉类或家禽进入香港,是违法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和监禁六个月。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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