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提醒家长注意圣诞玩具安全 (附图)

2007年12月18日

海关今日(十二月十八日)提醒家长,一款由电池操控的发光棒玩具对儿童构成危险。

海关在巡查96间出售圣诞玩具的零售店后,把12款不同种类的圣诞玩具样本送交政府化验所进行安全测试,其中10个样本通过测试。

在其余两个样本中,一款海关在荃湾一间商店购得的电池操控发光棒发现具有低危险度。在下跌测试中,该玩具的发光二极管(LED)的金属电线会外露,违反玩具不能有尖角部分的安全规定。同时,在下跌测试中,玩具的电池脱落,未能符合有关细小配件的安全要求,对儿童构成窒息危险。

同时,零售商亦没有在该款玩具上列明零售商名称和地址。

另一玩具样本是一款在旺角区一间商店售卖的圣诞头饰。该头饰未能符合《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就玩具须附有识别标记的要求。零售商并没有在该玩具上列明零售商名称和地址。

海关现仍进行调查。如有足够证据显示有人违反《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海关会采取检控行动。

根据《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任何人士不得制造、进口或供应玩具,除非该等玩具符合以下其中一套安全标准的规定,否则即属违法:

  1. 国际玩具工业委员会所订立的国际玩具自律安全标准;
  2. 欧洲标准EN71;和
  3. 美国材料及试验学会标准 F963 - 96a。

任何人违反该条例,最高刑罚是首次定罪会被罚款十万元和监禁一年;其后每次定罪会被罚款五十万元和监禁两年。

市民如发现怀疑不安全玩具,请致电海关24小时举报热线 2545 6182。

家长在选购玩具时,请注意以下要点:

由二○○六年十二月至二○○七年十一月,海关进行了逾1,000次玩具安全巡查。就供应未符合《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的玩具,海关检控了1个入口商,1个批发商和2个零售商,并向101间玩具销售商发出书面警告。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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