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式连锁食肆供应虚假商品说明食品罪成

2016年6月1日

一间日式连锁食肆的太古城分店因供应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食品,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今日(六月一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罚款五千元。

海关根据举报,于二○一五年十月十三日派员乔装顾客到该食肆进行调查,选购两份套餐,餐牌上注明每份套餐均附有150克牛肉。经政府化验所检测后,证实该两份套餐分别只有94.9克及97.4克牛肉,与餐牌上显示的商品说明不符。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商品说明条例》的规定。海关会继续致力打击售卖附有虚假商品说明货品的活动,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进口或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如怀疑有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情况,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2016年6月1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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