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涉嫌以具威吓性手法销售健身课程

2016年5月18日

香港海关今日(五月十八日)拘捕两名健身中心职员,他们涉嫌使用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销售私人健身课程,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海关早前接获一名市民投诉,指一间位于铜锣湾的健身中心的职员于销售私人健身课程时,向顾客施加不当影响,在未获顾客授权下以其信用卡付款,购买价值约十四万元的私人健身课程。经初步调查后,海关人员于今日拘捕一名二十九岁女子及一名二十五岁男子。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人士现正保释候查。

根据《条例》,商户如使用骚扰、威迫手段或施加不当影响,因而限制或损害消费者在选择及行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费者作出交易决定,则可能触犯《条例》中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的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员的同意、纵容或疏忽下触犯,管理人员亦须负上刑责。

针对不良营商行为,海关除严厉执法外,亦积极加强宣传教育及合规推广的工作。于今年五月中,海关特邀区议会议员出席研讨会,加强他们对不良营商手法条文的认识,并阐释处理投诉要点,以提高转介效率。海关亦于近期与数间连锁式健身中心管理层会面,提醒他们的督导责任,并敦促加强员工培训和制订员工守则及指引,以防止前线员工作出不良销售行为。

市民如发现有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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