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废物遣返来源地 (环境保护署所发出的新闻稿)

2007年3月5日

环境保护署表示,当局在较早前截获载有电子废物的八个货柜,已于上星期六(三月三日)运回日本。货柜载有阴极射线管的废电脑显示器及电视机。

环保署发言人说:「今次行动是香港的环保署和海关,联同日本的环保管制局,透过交换资料、情报和联合行动,共同合作的成果。」

基于了解到有关的废物入口是违反《废物处置条例》,日本的环保管制局是同意今次的遣返废物行动。

今年二月,环保署收到情报,怀疑装载电子废物的船运,会从日本运来香港。

在得到日本环保管制局及有关船公司的协助下,环保署查出该船运有八个装有电子废物的货柜。

在二月十二日,香港海关扣查这些货柜。经环保署检查后,共发现有约一百三十一吨的电子废物,不恰当地包装和松散地堆繍在货柜内。

发言人说:「有关的船公司充分协助今次的调查和执法行动。」

「环保署会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对在港涉案人士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废阴极射线管是一种受管制的有害废物。越境移运废阴极射线管是受《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所监管。

发言人说:「环保署作为该公约的主管当局,会加强与海外国主管当局的合作,共同堵截越境移运电子废物的活动。

他续说,例如今年二月,环保署得到荷兰环保管制局的协助下,成功堵截了四个载有含阴极射线管废电脑显示器的货柜进口香港。

根据《废物处置条例》,任何人士未持有环保署发出的许可证而进出口有害电子废物,即属违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和监禁六个月。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