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海關督察

筆試(第I部分)(如適用)及(第II部分)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如適用)

通過小組討論的考生將獲邀參加筆試。有關的邀請信已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以電郵方式發出。未獲邀參加筆試的考生,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如有查詢,請與香港海關聘任組聯絡(電話:3759 3837或電郵:customs_appointments_unit@customs.gov.hk)。

應考海關督察招聘筆試(第I部分,第II部分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考生須知 (只有英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