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關長鄧以海出席於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行的世界海關組織第133/134屆會議,該會議今日(布魯塞爾時間六月二十九日)結束。會議期間,他於六月二十六日及二十七日(布魯塞爾時間)分別與以色列稅務局局長Eran Yaacov及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局長John Ossowski簽訂「認可經濟營運商」(AEO)互認安排。
在上述互認安排下,在香港獲認證為「認可經濟營運商」的公司將可在以色列及加拿大獲得通關便利,而該兩國的公司如在當地的相應計劃下獲認證,亦可在香港獲得通關便利。根據世界海關組織所訂的框架,有關通關便利包括減少查驗及優先清關等。認可經濟營運商的貨物與其他貨物相比,查驗率一般可降低達八成。
是次與以色列及加拿大簽訂的兩份互認安排,使香港與其他經濟體簽訂的互認安排增至合共十一份。其餘九個已經與香港簽訂互認安排的經濟體,包括中國內地、印度、韓國、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日本、澳洲及新西蘭。
香港海關發言人表示:「『認可經濟營運商』是世界海關組織的倡議,香港一直十分支持這概念,亦積極拓展香港與其他經濟體的互認安排網絡。這次我們與以色列及加拿大簽訂互認安排,充分體現三地海關在加強國際貨物安全及便利跨境貨物流通方面的努力。在新簽訂的互認協議下,獲認證的本地企業憑藉其『認可經濟營運商』的地位,可享有更佳優勢,開拓相關地區的市場。」
香港海關將繼續緊密留意國際上有關認可經濟營運商的發展,並採取主動,爭取與其他海關當局(特別是「一帶一路」相關國家及地區的海關當局)達成互認安排。在這方面,香港海關將會與印尼當局商討訂立「認可經濟營運商」互認安排。為此,香港海關助理關長(稅務及策略支援)譚溢強今日在世界海關組織會議期間,與印尼財政部轄下的海關及稅務總署國際海關及公共事務處處長R Syarif Hidayat簽訂行動計劃,展開磋商。
香港海關會繼續向業界推廣「香港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亦會鼓勵本地公司(包括中小企)申請認證,以便享受在通關便利方面的好處。
為推廣有關計劃,香港海關在今年較早時推出「AEO 博客」網頁,亦推出了一套網上自學教材,協助有興趣參與計劃的本地公司,評估其取得認證的條件,以及為申請認證作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