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五十一歲被捕女子由烏干達經卡塔爾多哈抵達香港,涉嫌將該批毒品收藏於托運行李內,意圖藉此避過海關人員檢查。她將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的罪名,並於明日(二月十五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人士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五百萬元。
完2014年2月14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