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搗破走私集團及其配方粉貯存貨倉(附圖)

2013年12月19日

香港海關今日(十二月十九日)搗破一個涉嫌以「螞蟻搬家」方式企圖非法出口配方粉的走私集團。行動中海關人員在羅湖口岸拘捕兩人,檢獲17.6公斤(共22罐)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其後在上水拘捕相信是集團的主腦及兩名骨幹成員,並成功偵破其貯存倉庫,海關人員在該倉庫內再檢獲約968.4公斤(共1 076罐/盒)的配方粉,總值約30萬元。

今年十二月初,海關人員發現有懷疑走私集團利用上水一間鐵皮屋貯存大量配方粉,並由走私集團成員以手推車多次分批將配方粉運送並分派給在附近等候的人士。這些人士涉嫌每次都會攜帶多罐配方粉經羅湖口岸出境,部分人士會在二十四小時內多次攜帶配方粉出境,企圖蒙混過關。海關人員經調查後鎖定涉嫌人物,並於今日下午採取行動,在羅湖口岸拘捕兩名男子,年齡分別56及66歲,檢獲共17.6公斤配方粉(共22罐),總值6,160元。

海關人員一直監視該鐵皮屋貯存倉庫及該走私集團,今日下午在該鐵皮屋附近拘捕三名年齡介乎31至67歲的男子,其中一人懷疑是走私集團主腦,並在該鐵皮屋內檢獲約968.4公斤配方粉(共1 076罐),總值約30萬元。

被補人士將會被控以企圖輸出未領有出口許可證配方粉的罪名,亦會被控協助運載禁運物品的罪名。海關相信這次行動已拘捕了該集團的主腦及骨幹人物,並瓦解了該走私集團。

海關一直致力打擊經口岸非法出口配方粉的活動,並會繼續嚴厲執法。根據《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任何人士除非獲發出口許可證或獲豁免輸出者,否則不可從香港輸出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為容許輸出合理分量作私人用途,離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隨身行李中,輸出總淨重不超逾1.8公斤的配方粉。然而該人士須年滿16歲,且在過去24小時內沒有離開香港。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00,000元及監禁兩年。

此外,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若協助運載、移離、存放、窩藏、備存或隱藏任何限制運載的物品而未獲發出口許可證,意圖協助他人逃避限制,可干犯協助運載禁運物品的罪名,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200萬元及監禁七年。

海關會繼續嚴厲打擊走私活動,市民如發現任何懷疑走私活動,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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