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檢獲冒牌「北京奧運2008」產品

2007年6月1日

海關人員一連兩天(五月三十日和三十一日) 在灣仔、油麻地和旺角採取反冒牌貨行動,掃蕩涉嫌售賣冒牌「北京奧運2008」產品活動。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人員在7個冒牌貨小販攤檔檢獲約350件有關的冒牌貨,包括鑰匙扣、手表、帽、襟章和貼紙等,總值約7,000元。當中大部分附有冒牌「北京奧運2008」福娃的商標。

海關拘捕3男3女,年齡介乎40至60歲。

行動中,海關獲得商標持有人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的協助,辨別產品真偽。

初步調查顯示,海關所檢獲的產品品質低劣,售價為經官方途徑出售的正貨的一半。商標持有人表示,正貨附有防偽標籤和合格證,並只會在特許零售點出售。

版權及商標調查(行動)課署理監督趙育雄說:「香港海關已加強突擊巡查,嚴厲打擊售賣『北京奧運2008』冒牌貨活動。」

他提醒店舖經營者,要提防購入來歷不明商品,以免誤墮法網,觸犯法例,損害商譽。

同時,他呼籲市民和遊客,切勿貪圖便宜購買冒牌貨,以免助長不法活動。

市民若發現售賣冒牌貨活動,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士售賣冒牌或有虛假達至關鍵程度商品說明的貨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5年及罰款50萬元。


二○○七年六月一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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