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执行《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消费品安全条例》、《度量衡条例》,以及《商品说明(标记)(黄金及黄金合金)令》及《商品说明(标记)(白金)令》的规定,藉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2. 海关人员进行抽查及调查,确保市面上供应的玩具、儿童产品及消费品均达到合理的安全标准及附有双语安全标签。二零零三年,海关共进行2 893次抽查及683项调查,检控了8家商号。此外,海关亦发出了七份警告通知书,规定有关商号发出警告,提示消费者在使用特定产品时,必须完成指定步骤,才能确保安全。海关又发出15份禁制通知书,禁止商号供应不安全产品,其中包括大理石西洋棋、儿童手推车、充气电灯笼、美容霜及抽油烟机盛油杯。
3. 二零零四年,海关共进行2 998次抽查及618项调查,随后检控了9家商号。此外,海关亦发出了48份禁制通知书,禁止商号供应不安全产品,其中包括小型收集箱、魔术磁力板、玩具电灯笼、臭屁弹玩具及儿童安全带。
4. 为了杜绝商号向消费者供应重量或尺寸不足货品的不诚实经营手法,海关在二零零三年共进行598次抽查及359项调查,并在二零零四年共进行605次抽查及393项调查,以侦查业界在营业时使用不准确的秤量工具或供应重量及尺寸不足的货品的事件,并收阻吓之效。一如以往,海关集中向遭投诉供应重量或尺寸不足货品较多的零售行业采取执法行动,结果在二零零三年和二零零四年分别检控32家和25家触犯《度量衡条例》的商号。
5. 另外,海关亦在二零零三年于多间金饰珠宝店进行72次巡查及20项调查,确保商号遵守《黄金及白金标记令》的规定,并侦查市场上出售的黄金及白金产品成色标记失实的个案,结果检控5名经营金饰珠宝店的人士,控罪包括供应成色不足的黄金和白金制品,或未有按照标记令的规定,在其商店内张贴有关告示。二零零四年,海关共进行82次巡查及17项调查,并检控两名经营金饰珠宝店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