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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仍是海关其中一项首要职责。二零零四年,版权及商标调查科和特遣队采取持续而雷厉的执法行动,继续遏制各个层面的盗版及伪冒商标活动,屡建奇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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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行动迭创佳绩

2. 二零零三及二零零四年,海关分别处理10 341宗及8 712宗侵犯版权案件,并分别拘捕1 288人及1 133人。在二零零三及二零零四年检获的盗版光碟总数分别为622万只和731万只,连同其他相关的检获物品(如制造光碟设备),有关检获物品的总值分别为2.29亿元和2.73亿元。

3. 光碟类产品仍是海关在反盗版行动中的主要打击对象。在二零零三及二零零四年这两年内,影像光碟(包括数码影碟)是市场上最常见的盗版光碟产品。海关在二零零三及二零零四年分别检获234万只及472万只影像光碟,各占该年检获光碟总数的37.6%及64.6%。在二零零三年检获的光碟中,有170万只是游戏光碟(包括电视及电脑游戏光碟,占27%)、110万只是电脑软件光碟(占18%)及82万只是音乐光碟(占13%)。而在二零零四年检获的光碟中,有81万只是电脑软件光碟(占11%)、120万只是游戏光碟(包括电视及电脑游戏光碟,占16%)及36万只是音乐光碟(占5%)。

 

海关在一次反盗版行动中,检获大批盗版音乐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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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盗版执法行动:零售层面

4. 在过往两年,海关继续采取雷厉的执法行动,打击售卖盗版光碟的零售店铺,取得丰硕成果。经海关大力扫荡后,香港的盗版情况继续受到控制。盗版者只能采取掩人耳目的销售模式,例如在无人看管的摊档以“自助”形式和“预订销售”(即顾客先在店内付款,稍后在别的地方凭收据提取光碟)的形式出售小量光碟。此外,这些不法店铺亦只有不定时短暂营业,并且只能在店铺展示极少量盗版光碟,以减少损失。

5. 为遏止青少年参与街头贩卖盗版光碟活动,海关亦加强了公众教育。除了参与学校及社区有关提高知识产权意识的活动外,海关亦会在暑假开始前向学生派发有关的资料小册子。上述措施已见成效,在二零零四年,海关拘捕了18名干犯盗版罪行的16岁以下青少年,较二零零二年拘捕的162名大幅减少了89%。

6. 此外,自二零零二年四月起,海关与社会福利署共同推行一项转介计划,由海关把干犯盗版罪行而又需要辅导和其他适当福利服务的青少年转介给社会福利署跟进。有关计划获得正面的评价,而海关与社会福利署亦会继续在这方面合作,协助青少年远离盗版活动。


海关人员继续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打击售卖盗版光碟的零售店铺。
被没收的盗版光碟被送往重型切碎机销毁。
被没收的盗版光碟被切成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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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盗版执法行动:制造及进出口层面

7. 自《防止盗用版权条例》在一九九八年五月生效以来,本港所有的光碟制造厂均须领有海关签发的制造商牌照,才可营业,并须接受海关人员巡查。为进一步打击盗版活动,《2002年防止盗用版权条例(修订附表一)令》在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九日实施,规定在香港的母版制造商亦须向海关申领牌照。二零零三及二零零四年,海关人员分别出动329次及321次,巡查持牌光碟制造厂,从而侦查此等工厂有否制造盗版光碟及母版,以收阻吓之效。

8. 在生产层面上,由于海关努力不懈打击盗版集团,所有大规模的地下盗版光碟制造工场已在香港绝迹。盗版者现转为经营规模有限的工场,在小型工业或住宅楼宇内利用电脑及光碟烧录机复制盗版光碟,以躲避海关侦查。二零零三及二零零四年,海关分别成功捣破28个及22个这类小型的复制盗版光碟工场,并分别检获503部及675部光碟和数码影碟烧录机,以及241 000只和322 000只盗版光碟,两批物品各值608万元和8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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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盗版得益

9. 二零零四年,海关取得重大的突破,成功引用《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冻结盗版得益。海关经一年的深入调查后,在二零零四年七月根除了一个本地的大型盗版光碟集团。当中,海关成功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申请限制令,冻结18 000 000元的涉嫌盗版得益。此举属首次引用《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限制与盗版罪行有关的涉嫌犯罪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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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盗版

10. 反互联网盗版队自二零零零年四月起投入运作以来,已侦破37宗网上盗版案件,拘捕63人和检获约总值222万元的盗版货品及电脑设备。

反互联网盗版队成员透过互联网秘密接达途径,与疑犯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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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盗版

11. 《2000年知识产权(杂项修订)条例》由二零零一年起生效。条例所作出的修订旨在加强防止盗用版权,措施包括打击在公众娱乐场所进行盗录活动,以及订明机构使用侵犯版权作品,包括电脑软件、电影、电视剧或音乐记录,须负上刑事责任。二零零三及二零零四年,海关分别侦破24宗及34宗机构盗用版权的案件,并分别成功拘捕41人和77人,而检获的电脑设备各约值68万元及160万元。

海关参与“香港电脑节 2003”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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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盗版奖赏计划

12. 为协助政府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版权业自一九九八年起赞助一项打击盗版奖赏计划。任何人如向海关提供资料,导致检获盗版光碟或生产该等产品的机器,或捣破网上盗版活动,便可获发赏金。为使计划更加吸引,该计划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续办时,奖金数额已有所增加,即任何人如向海关提供资料,导致拘捕那些为贸易目的而参与贮存、进出口及非法复制光碟,或进行互联网盗版活动的罪犯,便可获发额外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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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冒牌货品的工作

13. 海关除了不断严打盗版活动外,亦将打击冒牌货品的行动列为首要职务。二零零三及二零零四年,海关严格执行《商品说明条例》,分别处理了765宗及900宗有关冒牌货物及附有虚假商品说明货物的个案,并分别拘捕743人及705人。二零零三年,海关检获3 950万件冒牌货品,总值约2.584亿元。检获的货品主要包括202万件冒牌成衣、20万只冒牌手表及83 000件冒牌皮革品。二零零四年,海关检获3 200万件冒牌货品,总值3.05亿元,其中包括 129 万件冒牌成衣、 166 000 只冒牌手表及 235 000件冒牌皮革品。此外,海关亦检获其他种类的冒牌货品,当中包括冒牌运动服装、食品及药品。为有效打击冒牌活动,海关人员继续主动出击,大力扫荡人所共知的冒牌货品零售黑点。

海关特遣队人员在行动中,打击售卖冒牌货品活动。
海关扫荡制造冒牌服装的工场。
海关人员在行动中检获的冒牌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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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法庭刑罚

14. 香港对侵犯知识产权活动施加严厉的刑事制裁。根据《版权条例》,可公诉罪行的最高刑罚为监禁8年及罚款50万元;根据《商品说明条例》,最高刑罚为监禁5年及罚款50万元。二零零三及二零零四年,法庭就盗版案件宣判的最高刑罚分别为监禁44个月及36个月。此外,二零零三及二零零四年,分别有562人及579人因干犯版权罪行被判入狱,另各有77人及102人因干犯涉及商标或商品说明的罪行而被判刑。对盗版者施加重罚,确实可产生强而有力的阻吓作用,警诫人们避免参与这类非法贸易。

海关成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活动,获商标拥有人嘉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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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业界建立策略性伙伴关系

15. 二零零四年三月及九月,海关分别成立“保护知识产权大联盟”(大联盟)和设立“大联盟”网站。透过这个合作平台,海关与知识产权业界便能更有效地监察及打击本港残存的侵权活动。“大联盟”亦肩负起教育市民保护知识产权的使命。自成立以来,“大联盟”已接获接近40个版权业界的机构登记成为会员。各会员所提供的资料和协助大大提高调查和打击盗版及伪冒商标活动的效率和成效。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三日,海关关长汤显明先生主持在大会堂举行的保护知识产权大联盟网站启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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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活动

16. 随着旅游业不断发展及内地“个人游”计划的实施,访港旅客人数持续上升。在这个趋势下,海关认为必须进一步加强保护知识产权,以推广香港“购物天堂、正货之都”的美誉。再者,单靠严厉的执法行动是无法彻底清除侵权活动。倘若市场上对盗版货品仍然存着需求,只会令这些残存的非法活动死灰复燃,因此推广公民教育是非常重要的。

17. 海关就此与其他政府部门及多个相关机构合作,举办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例如在二零零四年二月举办了一个大型宣传活动,内容包括电视宣传短片、巡回展览及知识产权讲座。此外,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举行的“正货之都在香港”嘉年华会亦深受市民欢迎。


副关长黄秀培在“正货之都在香港”嘉年华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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