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物品管制制度
10. 为维持作合法商业及研究用途的战略物品自由进出口,并防止不法之徒利用香港作为大规模毁灭武器扩散的渠道,海关与工业贸易署携手合作,严格执行战略物品管制制度,监察战略物品的进出口情况,以及侦察任何提供服务以助发展和生产大规模毁灭武器的活动。
11. 为确保香港完全履行化学武器公约,《化学武器(公约)条例》在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八日开始实施。条例的实施落实香港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及监察涉及敏感化学品的活动的有关国际认可协定。海关透过执行条例,协助确保香港可继续取用公约所指的表列化学品,以供本地作工业、医疗、研究及贸易用途。
12. 为打击非法转运战略物品的活动,海关经常查核进出口许可证,以核对许可证申请书所申报的资料,并查核进口货品的处理方式,以确保进口货品是根据所申报的方式使用。二零零三年,海关共进行1 135次进口许可证核查、1 404次出口许可证核查及470次进口货品处理核查,并调查251宗案件,检控51人/公司,而法庭判处的罚款共229万元。案中涉及货物总值2 300万元。二零零四年,海关共进行1 469次进口许可证核查、2 249次出口许可证核查及403次进口货品处理核查,并调查234宗案件,检控57间公司,而法庭判处的罚款共1.51亿元。案中涉及货物总值1 8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