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贸易管制

维持本港的贸易信誉

鉴于工商业对香港经济极其重要,海关执行多套贸易管制制度,包括产地来源制度、纺织品管制制度、战略物品管制制度、进出口报关制度及金伯利进程发证计划,以确保香港完全履行国际义务及多边贸易协议。海关透过执法行动,保障贸易商及制造商的合法权益。此外,海关亦协助调解海外贸易商与本港供应商之间的纠纷,以维持香港的贸易信誉。

 

产地来源制度

香港实施全面的产地来源制度,以确认香港制造的货物原产于香港。作为管制安排的一部分,产地来源证申请书所载的出口裁剪及车缝成衣必须附有由工业贸易署确认的生产通知书。有关生产通知书的规定旨在确保生产裁剪及车缝成衣的主要制造工序是在香港进行。为维护此套制度的公正及信誉,海关会对申请产地来源证的工厂进行登记前视察,以查核其生产能力;并定期巡查已登记的工厂,以确保有关工厂持续符合各项登记条件;又对产地来源证申请书及生产通知书所载的货物进行货物付运检查。在二零零五年,海关进行31 356次工厂巡查及货物付运检查。在二零零六年,海关进行45 997次工厂巡查及货物付运检查。

 

纺织品管制制度

自全球的纺织及成衣产品配额限制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取消后,香港继续维持一套纺织品管制制度,以确保声称香港制造的纺织及成衣产品符合香港产地来源的规定。海关致力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维持这个制度的信誉,以加强贸易伙伴的信心,从而确保香港的纺织及成衣产品能不受限制地销往外地市场。

海关实施一套全面的执法计划,并定期检讨其策略,以配合全球及本港纺织及成衣贸易及制造业内不断转变的环境。海关已采取以情报为本的策略和双管齐下的执法措施,以处理非法转运纺织品问题。除针对工厂的付运前及付运后检查、实时生产检查及工厂记录核查外,有关的措施亦包括定期突击检查行动及加强对特定目标的检查及调查。

在打击非法转运方面,海关采取的突击检查行动取得显著的成效。在突击检查行动中策略性使用情报和风险管理方法,使海关更有效地遏止非法转运活动。二零零五年,海关进行突击检查行动1 092次,当中检查了纺织品36 311批,侦破343宗非法转运纺织品案件,检获货值6 250万元,与二零零四年比较,侦破的案件数目增加2%,而检获的货物价值则增加18%。此外,有939人/间公司被检控各项与纺织品有关的罪行,而法庭判处的罚款共1 850万元,检获违例纺织品及成衣总值8 070万元。

二零零六年,海关进行突击检查行动1 022次,当中检查了33 397批货物,侦破496宗非法转运纺织品案件,检获货值4 956万元。此外,有560人/间公司被检控各项与纺织品有关的罪行,而法庭判处的罚款共1 200万元,检获违例纺织品及成衣总值7 297万元。

此外,为了取缔从事非法转运纺织品活动的不法厂商,海关在二零零五至零六年度采取特别行动,对441间工厂进行记录核查,以确定这些工厂在特定生产期间的生产力。结果,九间工厂被检控,276间工厂被禁止继续使用签证及发证服务。

全球配额限制于二零零五年取消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美国政府于二零零五年八月,就纺织品及成衣货品贸易的合作事宜签订谅解备忘录。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根据谅解备忘录进行的香港/美国联合工厂巡查中,共观察38间工厂。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进行另一次的联合工厂巡查中,共观察54间工厂。

 

战略物品管制制度

为维持作合法商业及研究用途的高科技物品自由进出口,并防止不法之徒利用香港作为受管制战略物品扩散的渠道,海关与工业贸易署携手合作,严格执行战略物品管制制度,监察战略物品的进出口情况,以及侦察任何提供服务以助发展和生产大规模毁灭武器的活动。

为确保香港完全履行《化学武器公约》,《化学武器(公约)条例》落实香港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及监察涉及敏感化学品的活动的有关国际认可协定。海关透过执行条例,协助确保香港可继续取用各种化学品,以供本地作工业、医疗、研究及贸易用途。

为打击非法转运战略物品的活动,海关经常查核进/出口证,以核对许可证申请书所申报的资料,并查核进口货品的处理方式,以确保进口货品是根据所申报的方式使用。二零零五年,海关共进行2 474次进口许可证核查、3 594次出口许可证核查及180次货品处理检查,并调查227宗案件,检控33人/间公司,而法庭判处的罚款共49万元。案中涉及货物总值4 600万元。二零零六年,海关共进行2 352次进口许可证核查、3 875次出口许可证核查及78次货品处理检查,并调查226宗案件,检控52人/间公司,而法庭判处的罚款共183万元。案中涉及货物总值1.53亿元。

 

进出口报关

海关负责管理及执行进出口报关制度。根据法例规定,任何人凡进口或出口物品(获豁免物品除外),须在进/出口物品后14日内提交报关表及缴交报关费。如出口的物品属《工业训练(制衣业)条例》附表所列的港制成衣制品(包括鞋类),则须另缴成衣业训练附加税。海关经常进行核查,确保报关表在法定时限内提交及列载准确资料。迟交报关表或报关资料失实,均可能会遭受检控及判处罚款。

二零零五年,海关共收到1 890万份报关表,收取了11.9亿元进/出口报关费/成衣业训练附加税/迟交报关表罚款,另讨回欠交的报关费/成衣业训练附加税及征收迟交报关表罚款/行政罚款达2 380万元。二零零六年,海关共收到1 950万份报关表,收取了13.05亿元进/出口报关费/成衣业训练附加税/迟交报关表罚款,另讨回欠交的报关费/成衣业训练附加税及征收迟交报关表罚款/行政罚款达2 350万元。

 

协助海外海关当局调查有关评值的欺诈案件

作为世界海关组织的成员,海关会应其他海关当局的要求,协助调查与关税有关的诈骗案件。在二零零五年和二零零六年,海关分别接获108宗和36宗要求,当中大多是涉及报关货值低于实际货值的案件。

 

《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 — 货物贸易

自二零零四一月一日实施《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起,现时1 407项领有CEPA原产地证书的香港产品在输入内地时可享有零关税优惠。在二零零五年和二零零六年,当局共收到16 544份CEPA原产地证书的申请。在这些申请当中,当局共发出16 025份CEPA原产地证书,产品总值56.19亿元。这些申请涵盖一系列各式各样的产品,其中价值最高的五项是药剂制品、塑胶物料及物品、纺织品及成衣、食品及饮品,以及金属制品。

海关负责CEPA签发来源证制度的执法工作。在二零零五年和二零零六年,海关就2 078宗CEPA原产地证书的申请进行货物付运检查,并在各货物出口管制站检验了282批CEPA付运货物。

 

金伯利进程发证计划

金伯利 进程发证计划下的未经加工钻石发证计划由金伯利进程(下称“进程”)订立。进程属国际协商会议,旨在遏止透过“冲突钻石”贸易助长武装冲突、叛乱活动及武器非法扩散。现时约有69个经济体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参与发证计划。为保障香港作为地区钻石贸易枢纽的既得利益,香港参与了这项计划,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指定的进出口机关。发证计划包括未经加工钻石商登记制度,以及未经加工钻石进口及出口发证制度,已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起在香港实施。在二零零五年和二零零六年 ,海关人员就未经加工钻石分别进行447次和522次货物付运检查,以及12项和13项调查。

 

储备商品管制

海关透过执行《储备商品条例》,监察食米的进出口情况,并确保此种商品在港有稳定的供应。在二零零五年和二零零六年,海关根据食米管制制度分别进行检查3 264次和3 464次。

 

调解贸易纠纷

为保本港的贸易美誉,海关提供免费调解服务,协助排解海外贸易公司向本地公司提出的贸易纠纷。二零零五年,海关为142宗贸易纠纷居中斡旋,其中41宗已圆满解决。二零零六年,海关为118宗贸易纠纷居中斡旋,其中36宗已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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