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缉毒 缉毒策略 海关是其中一个负责缉毒的主要执法机构,具有立法会所赋予的权力,一直积极侦查及防止香港境内出现贩毒活动,并从三方面着手打击贩毒活动,包括进行毒品调查、追讨贩毒/犯罪得益和管制可用于非法制造毒品的化学前体。 为防毒品流入及经香港转往其他地方,海关在各出入境关卡实施严格管制,同时借助情报、电脑系统、高科技设备及缉毒犬,提高甄选及检查能力。海关打击贩毒活动的工作,并不只限于各出入境关卡,海关更在全港各地主动深入调查各个层面的集团贩毒活动,针对目标集团及人物,进行监视及搜集情报。 海关亦负责追查、冻结及充公来自非法活动的贩毒/犯罪得益,务求侦破和阻止毒贩或罪犯利用贩毒/犯罪得益进行更多贩毒活动或其他犯罪活动,或利用香港作为清洗黑钱的基地。 作为负责执行《化学品管制条例》的唯一部门,海关已有一套有效的发牌制度,监察及管制化学前体。透过发牌管制和国际联络网,海关严禁在本港和世界各地非法转运化学前体。
贩毒趋势 香港海岸线绵长,出入境关卡的车辆及旅客流量庞大,毒贩往往伺机进行偷运毒品活动。大批的毒品相信是收藏在大量运入本港的商业货品中偷运入境。偷运少量毒品来港的方法,则包括体内藏毒、把毒品藏在身上、各种物品或行李暗格内;同时,毒贩亦有采取各种迂回路线,利用邮递或特快邮包偷运少量毒品。 与二零零四年一样,氯胺酮仍然是年青人最常滥用的药物。海关在二零零五年及二零零六年检获的氯胺酮主要来自印度。毒贩将毒品伪装成食品藏于行李或包裹中、或收藏在锡纸包或行李的暗格,甚至将毒品系于身上偷运入境。二零零五年,海关拘捕了53名毒品带家,共检获242.1公斤氯胺酮;二零零六年,则拘捕了44名人士,共检获57.4公斤氯胺酮。二零零五年,海关在一辆出境的拖头上发现50公斤氯胺酮,显示内地对氯胺酮的需求亦甚为殷切。另一方面,海关亦多次侦破偷运氯胺酮案件,从内地入境旅客的行李检获合共数公斤的毒品。 过往,大部分氯胺酮均由内地经陆路运入香港,不过,在二零零五年,毒品的走私路线已由陆路转为空运,贩毒集团亦改从东南亚国家(尤其是马来西亚和印度)偷运氯胺酮到香港。二零零五年,在海关检获的242.1公斤氯胺酮中,有大约六成是在香港国际机场缉获的,另有94.7公斤则在针对走私路线转变而采取的“刺刀行动”中检获;至于二零零六年,海关在机场则共检获49.2公斤氯胺酮,相当于检获的57.4公斤氯胺酮的百分之八十六。 海洛英仍是本港最普遍滥用的药物。在香港检获的海洛英主要源自金三角,再经陆路运往华南地区(例如广东或云南省)贮存。贩毒集团通常雇用毒品带家,并利用货车及私家车频密装运小批货品,藉以偷运海洛英来港。有些毒贩采用体内藏毒方法,企图避过侦查。二零零五年,海关在陆路过境站共拘捕10名毒品带家,共检获893.8克海洛英。二零零六年,海关在陆路过境站共拘捕七名毒品带家,共检获867.2克海洛英。此外,海关注意到“金新月”(即阿富汗、伊朗和巴基斯坦)逐渐成为海洛英的另一来源,会继续在机场加强打击海洛英的贩运活动。 在香港发现的大麻草,一般来自柬埔寨和泰国。二零零五年,海关共检获102.8公斤大麻,并拘捕46人。在这些个案中,海关人员在四月捣破一个贮存及分销中心,拘捕两名本地男子,并检获77.7公斤大麻草和一些包装工具。二零零六年,海关共检获97公斤大麻草,并拘捕27人;海关人员在有关个案中,拘捕了四名旅客,分别在机场和港澳客运码头其行李箱中检获共85公斤大麻草。 大麻精的滥用情况在香港并不普遍,近年市场的需求亦已不断减少。二零零五年,香港海关共检获9.54公斤大麻精;至于二零零六年,则 检获 1.3公斤。 在香港检获的甲基安非他明(“冰”)一般来自邻近国家和内地,供本港内销或以小规模的形式转运到其他国家。在二零零五年及二零零六年,海关分别检获18.5公斤和555克甲基安非他明。二零零五年一月,一名毒品带家及其同伴在即将离境往新西兰时在机场被捕,海关人员在其身上检获3.8公斤甲基安非他明。除这宗个案外,同月另一名欲前往新西兰的旅客在机场被捕,海关人员检获3.6公斤甲基安非他明的化学前体假麻黄碱。由于海关执法严厉,自二零零三年年初以来,“冰”的偷运活动已告沉寂。 跨国贩运“冰”的毒贩倾向利用旅行团作不法勾当。二零零五至零六年期间,海关人员在机场共拘捕七名本地人士,检获17公斤系于身上或藏于行李的甲基安非他明。这些人士全部均参加本地旅行社举办的旅行团,前往日本、澳洲或新西兰等目的地。 “摇头丸”的滥用情况曾一度加剧,但在过去两年则已迅速沉寂下来。除了来自欧洲的制品外,由内地生产而较劣质的“摇头丸类”片剂也在夜间的娱乐场所大行其道。这些“摇头丸类”片剂的成份主要为氯胺酮、“冰”及其他添加剂。二零零五年,海关共检获3 285片“摇头丸”;二零零六年,海关共检获19 935片及85克“摇头丸”。 源自南美的可卡因一般为社会上少数富裕人士所使用。为了避过海关的侦查,毒贩往往采用迂回的路线,由南美国家出发,先经欧洲、美国或南非才进入香港。体内藏毒是贩运可卡因最常见的方法。在二零零五年及二零零六年,海关分别检获5.2公斤和9.3公斤可卡因。 二零零六年,海关在香港国际机场拘捕属于八个不同国籍的 九名带家,这 九名带家合共贩运7.2公斤可卡因,当中三名带家把可卡因颗粒藏于体内:七月,一名由巴西经约翰内斯堡抵港的秘鲁女子被捕,其体内藏有99粒共重1.4公斤的可卡因胶粒;八月,一名由阿根廷经吉隆坡抵港的秘鲁男子被捕,其体内藏有161粒共重1.6公斤的可卡因胶粒;九月,一名由巴西经约翰内斯堡抵港的哥伦比亚男子被捕,其体内藏有50粒共重743克的可卡因胶粒。
缉毒行动 随着改善情报支援及加强雷厉的执法行动,海关在遏止药物滥用和贩毒活动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二零零五年,海关拘捕623名毒贩,并捣破三个毒品稀释中心及三个分销中心,共检获14.6公斤海洛英、242.1公斤氯胺酮、3 285片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摇头丸”)、102.8公斤大麻、18.5公斤甲基安非他明(“冰”)、5.2公斤可卡因及26 940片其他精神药物。二零零六年,海关拘捕590名毒贩,并捣破三个储存仓库/分销中心,共检获43.6公斤海洛英、57.4公斤氯胺酮、19 935片及85克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摇头丸”)、101.3公斤大麻草、555克甲基安非他明(“冰”)、9.3公斤可卡因、55 181片及十公斤其他精神药物。 海关继续担当积极的角色,与其他地区的海关组织及执法机构交换情报及采取联合行动。海关在二零零五年所侦破的重要案件包括:在澳洲开恩兹检获3.6 升液态甲基安非他明,并拘捕一人;在澳洲悉尼破获体内藏毒案件,检获400克海洛英,并拘捕一人;在台湾检获十公斤甲基安非他明及725克海洛英,并拘捕四人;在内地深圳合共检获9.4公斤各类危险药物,包括6.9公斤海洛英、3.2公斤氯胺酮、982克甲基安非他明、244克可卡因、600克大麻草及一些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并拘捕27人。 二零零六年,海关在国际合作方面投入的努力,继续取得成果。在三月,海关联同国内的海关总署缉私局及美国缉毒署,联合进行了一项“神犬行动”。该项历史性的拘捕行动,分别成功在内地检获141公斤可卡因和拘捕七名人士,以及在香港检获一公斤可卡因和拘捕两名人士。
财务调查 海关一直积极追查来自贩毒及有组织罪行的犯罪得益,成绩令人鼓舞。截至二零零五年至零六年度年底,海关冻结了一个国际贩毒集团共164万元的贩毒得益,以及充公两名本地毒贩合共86万元的贩毒得益。在其他严重罪行方面,海关就七宗案件合共冻结8 000万元:其中分别冻结了四个本地盗版光碟零售集团4 309万元、426万元、595万元及225万元的犯罪得益;冻结了一个本地冒牌货集团2 225万元的犯罪得益;以及两个国际课税诈骗集团共220万元。由海关及警务处管理的联合财富调查情报组,接获来自各财务机构的可疑交易报告共24 266宗(二零零五年共13 505宗;二零零六年截至八月三十一日为止,共10 761宗),其中424宗(二零零五年共312宗;二零零六年截至八月三十一日为止,共112宗)已交由海关跟进调查。
化学品管制 海关负责执行《化学品管制条例》,透过发牌制度,管制常被用作非法制造毒品及精神药物的25种化学品的贸易活动。 此外,海关亦一直参与推行一个国际合作机制,监管化学前体的装运,以防非法转运化学前体。货品获批准出口之前,进口国家或地区会获发给出口前通知书,以查核装运的合法性。二零零五及二零零六年,分别有26及20个国家获发给608及358份出口前通知书。 二零零五及二零零六年,海关继续积极参与“聚合行动(Operation Cohesion)”及“棱镜计划”两项国际追踪计划,以分别监管高锰酸钾、乙酸酐及可用作非法制造安非他明类兴奋剂的化学品的装运。这些由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制局筹组的行动,获公认为有效机制,以防止非法转运化学前体。 由二零零三年七月起,海关毒品调查科和机场科人员与本港及海外有关当局进行一项长期行动,以追踪由香港出口的假麻黄碱片剂和防止有关的假麻黄碱片剂遭到非法转运后用作制造毒品。鉴于前来香港采购假麻黄碱混合片剂用作制造甲基安非他明的趋势受到控制,有关行动在二零零五年十月结束。在该项行动中,海外有关当局共检获6 720万片假麻黄碱混合片剂,以及拘捕22人。 海关与本地及海外执法机关继续透过紧密的合作,取得丰硕的成果。在二零零五年六月,海关与香港警务处的一项联合行动中,堵截两个报称载有白油从中国内地经香港转运印尼的货柜,结果执法人员在货柜共检获四吨3,4-亚甲二氧-苯基-2-丙酮,即安非他明的化学前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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