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安全倡議
13. “九一一”事件發生後,美國海關總署實施“貨櫃安全倡議”,以減低恐怖分子利用輸美貨櫃發動恐怖襲擊的風險。
14. 由於香港是主要的物流樞紐,香港海關充分認識到藉着加強港口海關合作來提高全球海運貿易的安全是十分重要的。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三日,香港海關與美國海關總署簽訂原則聲明,雙方承諾交換資料和緊密合作,以便利識別、檢查和加封輸美的高風險貨櫃。
15. 在簽訂原則聲明後,香港海關一直與航運業各有關方面保持密切聯繫,多加了解他們對計劃的關注事項,並向他們匯報“貨櫃安全倡議”計劃的最新發展。香港海關亦與美國海關總署商討“貨櫃安全倡議”試驗計劃的實際安排,如交換情報的模式,以及美國海關總署人員派駐香港等事宜。
16.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二日,“貨櫃安全倡議”試驗計劃正式在香港推行。在“貨櫃安全倡議”計劃下,美國海關總署會派遣一批人員駐守葵涌海關大樓,根據他們所得的情報對輸美貨櫃進行反恐風險分析。同時,香港海關亦成立“貨櫃安全倡議”貨物揀選小組,專責處理和預先審查由本地船務公司和承運代理主動提交的輸美貨物資料。該小組亦須與美國海關總署的人員合作,以交換資料和揀選貨櫃作檢查。香港海關人員會利用儀器對已識別為高風險的貨櫃進行掃描或檢查,經證實無任何發現後,才會讓貨櫃裝上船隻,而美國海關總署的人員則獲准在場觀察貨櫃檢驗的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