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物品管制制度
10. 為維持作合法商業及研究用途的戰略物品自由進出口,並防止不法之徒利用香港作為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的渠道,海關與工業貿易署攜手合作,嚴格執行戰略物品管制制度,監察戰略物品的進出口情況,以及偵察任何提供服務以助發展和生產大規模毀滅武器的活動。
11. 為確保香港完全履行化學武器公約,《化學武器(公約)條例》在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八日開始實施。條例的實施落實香港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及監察涉及敏感化學品的活動的有關國際認可協定。海關透過執行條例,協助確保香港可繼續取用公約所指的表列化學品,以供本地作工業、醫療、研究及貿易用途。
12. 為打擊非法轉運戰略物品的活動,海關經常查核進出口許可證,以核對許可證申請書所申報的資料,並查核進口貨品的處理方式,以確保進口貨品是根據所申報的方式使用。二零零三年,海關共進行1 135次進口許可證核查、1 404次出口許可證核查及470次進口貨品處理核查,並調查251宗案件,檢控51人/公司,而法庭判處的罰款共229萬元。案中涉及貨物總值2 300萬元。二零零四年,海關共進行1 469次進口許可證核查、2 249次出口許可證核查及403次進口貨品處理核查,並調查234宗案件,檢控57間公司,而法庭判處的罰款共1.51億元。案中涉及貨物總值1 8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