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海關在二零零四年二月初首次在香港緝獲大麻花(1.63公斤),其後在三月更檢獲26公斤大麻花,而該批大麻花的零售總值高達780萬元。檢獲大麻花的THC(9-四氫大麻酚(9-tetrahydrocannabinol)—大麻化學成分中的主要有效成分)含量介乎11至16%,與大麻草平均1至3%的含量比較,大麻花的藥力較大麻草強很多。二零零四年,有不法份子將大麻花經郵遞系統偷運入香港,而海關共檢獲40.5公斤大麻花。
10. 在本港檢獲的甲基安非他明(“冰”)大多源自包括內地的鄰近國家,供本港銷售或以少量形式轉運往其他東南亞國家。“冰”是製造“冰丸”的重要原料,“冰丸”是在馬來西亞及印尼常被濫用的藥物。由於這些藥物的需求量大,而且有很高的邊際利潤,所以印尼、馬來西亞及台灣的犯罪集團都活躍於將“冰”由內地販運往印尼、馬來西亞及菲律賓。鑑於海關近年採取雷厲的執法行動,偷運“冰”的活動由二零零三年年初起已沉寂多時。情報顯示緬甸把“冰”銷售至泰國、印尼及馬來西亞等鄰近國家,已成為這些國家的新貨源。
11. 另一方面,關島最近亦成為內地生產的“冰”的新興市場。在二零零三年上半年度偵破兩宗涉及“冰”的案件,正好印證這趨勢。二零零三年二月,香港海關與美國聯邦禁毒處進行聯合調查,在一個由香港寄往關島的郵包中檢獲2.8公斤“冰”。另一宗案件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在香港國際機場破獲,案中的海關人員在一名前往關島的旅客身上檢獲3.44公斤“冰”。
12. “搖頭丸”的濫用情況曾一度迅速加劇,但又轉瞬即逝,在過去兩年已緩和下來。二零零三年,海關共破獲三宗重大案件,並於其中一宗案件中,在香港國際機場拘捕兩名毒販,檢獲22
542片亞甲二氧甲基安非他明(搖頭丸)。該些檢獲的亞甲二氧甲基安非他明來自荷蘭,擬供應給日本市場。除了歐洲生產的亞甲二氧甲基安非他明外,內地生產的低質素“搖頭丸類”片劑在夜間娛樂場所亦大行其道。這些“搖頭丸類”片劑含有氯胺酮、“冰”及其他添加劑等物質。
13. 二零零四年,海關偵破一宗重大案件,並在有關的監運行動中檢獲62
700片高質素的亞甲二氧甲基安非他明(藏於一個由比利時寄出的特快郵包中的7個魚缸濾水器內)和拘捕4人。
14. 源自南美的可卡因只為社會上少數有錢人所吸食。為了避過海關的偵查,毒販採取各種迂迴路線,先由南美國家出發,然後經歐洲、美國或南非來港。由於海關加強檢查旅客的行李和商用貨品,毒販常以體內藏毒的方法來偷運可卡因。二零零三年,海關在香港國際機場拘捕7
名毒品帶家,他們合共偷運5.74公斤可卡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