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一方面致力打擊走私活動,同時亦繼續視促進貿易便利為首要任務,竭力協助香港發展成為亞洲區內的運輸及物流樞紐。故海關不斷增添設備及精簡程序,以提升清關效率及疏導跨境人流及貨流。
2. 由二零零四年一月起,根據《2003年利便進出口條例》,在31種受牌照管制的物品中,九類物品的進口、出口及轉運管制獲得放寬。有關的修改並不會影響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履行國際義務、保障公共衛生及安全、打擊走私及保障公共稅收方面的責任。
3. 除海關特別指定外,所有空運及鐵路運輸貨物艙單由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七日起必須透過“貿易通”提供的服務以電子方式遞交。用電子方式遞交貨物艙單不只可減省親身向不同政府部門遞交貨物艙單的時間及人力,還可節省儲存資料的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