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品安全規例》規定,消費品如有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處置的警告或警誡,必須以中文及英文表達,而有關表達須清楚可讀和放置於消費品或包裝部份的顯眼處。消費者在使用有潛在危險的消費品時,須提高警覺。
參考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