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內地近年積極與不同國家及地區簽訂自由貿易協定(以下簡稱「協定」)及優惠貿易安排,相關協定及優惠貿易安排內訂明貨物如經第三地中轉而中轉過程符合未再加工規定及條件,包括受當地海關或指定機構監管,則可被視為直接運輸,可享關稅優惠。

為優化《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下的便利措施及協助更多經香港中轉的貨物可以享有「協定」下申請關稅優惠的資格,香港海關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推行「自由貿易協定中轉貨物便利計劃」(簡稱「中轉易」)。「中轉易」屬自願參與性質,為貿易商提供海關監管服務及簽發證明貨物經香港中轉期間未再加工的「中轉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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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貿易協定中轉貨物便利計劃(中轉易)計劃簡介
自由貿易協定中轉貨物便利計劃(中轉易)計劃單張


內地海關公告詳情,請瀏覽以下網頁 :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30727/index.html


內地商貿部「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頁」:

http://fta.mofcom.gov.cn/
http://tga.mofcom.gov.cn/


澳洲外交貿易部網頁:

https://www.dfat.gov.au/trade/agreements/in-force/chafta/doing-business-with-china/chafta-frequently-asked-ques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