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課稅貨品在清繳有關稅款前須儲存在保稅倉內。任何經營儲存應課稅貨品保稅倉的人士必須領有保稅倉牌照,以及必須確保妥善保管及正確記錄保稅倉內的貨品。
一般保稅倉、公眾保稅倉及海關保稅倉一覽表 相關Excel檔案相關CSV檔案相關CSV檔案的資料說明
下列情況便需要預約海關人員在場監督:
除銷毀應課稅品或海關有特別規定外,預約海關人員在場監督,費用一般可獲豁免。
如欲預約海關人員在場監督,貿易商須在最少一個工作天前以以下方式提出書面申請:
(852) 3525 1290 或
電話: (852) 2424 4496
電郵: customsenquiry@customs.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