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藥店的男店員因銷售中藥材期間作出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於十一月十四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及還柙候判,並於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海關人員今年三月喬裝成旅客在尖沙咀一間藥店進行試購行動,一名男店員涉嫌於售賣花旗參期間,以誤導手法令人員相信花旗參是以斤計價,當有關貨品被切片後,他才表示花旗參是以兩計價,與預期價格相差十六倍。
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商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保留單據。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在交易過程中,遺漏或隱藏重要資料,或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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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