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味店不良營商手法及呃秤罪行被判違例

2014年10月29日

一間海味店利用誤導性遺漏銷售手法售賣貨品,所供應的貨品重量又少於所宣稱的供應重量,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及《度量衡條例》,今日(十月二十九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涉案海味店被判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罰款20,000元,而違反《度量衡條例》,則罰款5,000元。檢獲約值4,500元的涉案海味乾貨亦被充公。

海關根據接獲的資料,今年一月派員喬裝顧客向涉案海味店試購一斤蠔豉。就有關蠔豉,該店標示一張價錢牌「一級大蚝 500G 每斤$118」,但「500G」字樣明顯較其他字樣細小,意圖誤導顧客以為有關量計單位是以「斤」計。

在交易過程中,涉案海味店一直迴避有關貨價的查詢,故意遺漏及隱藏涉案貨品真正貨價單位的重要資料,誤導顧客以為有關量計單位是以「斤」計。此外,所供應的蠔豉重量亦只有476克,較宣稱的一斤即約604克為少。

海關人員亦發現在該海味店內,標示售賣元貝及蝦乾的兩個類似價錢牌有誤導性,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在整個行動中,海關共檢獲約36斤蠔豉、元貝和蝦乾。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誤導性遺漏是受禁止的不良營商手法之一,違例者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五年。根據《度量衡條例》,任何人在按重量供應貨品時,貨物的實際重量少於所宣稱的供應量,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一萬元。

海關呼籲商戶遵守法例,向消費者提供充分和明確的重要資料,讓消費者作出有根據的交易決定;供應貨物時須提供足夠的重量或數量。消費者應留意所購貨品的量計單位、重量及數量,如有懷疑應詳細查問及保留有關貨品、發票和收據以備日後之需。

市民如發現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和《度量衡條例》的情況,請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2014年10月2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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