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打开流动版目录
服务及执法资料

电子货物舱单系统

在航空、远洋及内河货物方面,承运商可透过电子货物舱单系统,同时向香港海关、政府统计处及工业贸易署以电子形式提交货物舱单。详细资料,请参阅有关电子货物舱单系统的使用指南PDF小册子PDF

海关亦设立了海运货物预约网站,让收货人或他们的代表可以预约海关人员查验被扣留的海运货物。

如未能读取档案,请按此免费下载Adobe Acrobat Reader

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