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人员在大埔及旺角拘3名毒品带家

2005年8月9日

海关人员昨日(八月八日)分别在大埔及旺角采取一连串缉毒行动,拘捕3名毒品带家,年龄介乎20至41岁。

他们检获180克海洛英、39克可卡因、35克氯胺酮及153粒硝甲西泮(俗称五仔)毒品,零售价约为11万元。

昨日下午五时四十分,海关毒品调查科人员在大埔太和火车站附近截查一名41岁怀疑毒品带家,在他手持的胶袋内检获260个饮管状胶包,内藏约110克海洛英。

随后,海关人员在大埔搜查两个住宅单位,再检获186个类似饮管状胶包,内藏70克海洛英及两包共重10克可卡因。

海关相信行动中所缉获毒品原打算于大埔区分销。

被捕41岁男子被控两项贩运危险药物罪及一项管有危险药物罪,将于明日(八月十日)上午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在另一项行动中,海关毒品调查科人员于晚上八时五十分在旺角通菜街一幢大嵆阁楼梯间截查一名24岁男子,在他身上搜出约1克可卡因。

海关人员在同一幢大嵆的一个住宅单位再检获28克可卡因、35克氯胺酮及153粒硝甲西泮(俗称五仔)毒品,并拘捕一名20岁男子。

两人涉嫌负责供应毒品至旺角一带娱乐场所。

被捕两人被控贩运危险药物罪,而24岁男子将会被加控一项管有危险药物罪,将于明日(八月十日)上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海关发言人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试法。根据《危险药物条例》,贩运危险药物人士最高可被判终身监禁及罚款500万元。


二○○五年八月九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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