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侦破四宗大型海路走私案件并检获约二亿四千万元怀疑私烟及未完税制成烟草(附图)

2024年10月24日

香港海关加强打击海路走私香烟活动,于十月三日至二十一日期间透过风险管理和情报分析,侦破四宗以海运货柜走私香烟的案件,检获共约五千一百万支怀疑私烟及约一千七百公斤怀疑未完税制成烟草,估计市值共约二亿四千万元,应课税值约一亿八千万元。
   
首宗案件中,海关十月三日在葵涌海关大楼验货场拣选及查验一个从泰国抵港,报称载有米线的四十呎货柜。经检查后,海关人员在货柜内检获约八百万支怀疑私烟,并拘捕一名六十三岁怀疑涉案本地男子。
  
第二宗案件中,海关十月十日在屯门内河船码头海关大楼验货场拣选及查验两个从新加坡经内地抵港,分别报称载有照明配件及厨房用具的四十呎货柜。经检查后,海关人员在货柜内检获约二千一百万支怀疑私烟。
   
第三宗案件中,海关十月十六日对一个从越南经内地抵港,报称载有厨房用品的四十呎货柜进行查验,获约一千万支怀疑私烟,并拘捕一名六十六岁货柜车司机。在同日稍后的监控递送行动中,海关人员在元朗唐人新村一个铁皮场再拘捕一名四十四岁男子,并于翌日在新界古洞另一个铁皮场检获约一百八十万支怀疑私烟和约一千七百公斤怀疑未完税制成烟草。
  
第四宗案件中,海关在跟进调查后,于十月二十一日再于屯门内河船码头验货场查验一个从越南经内地抵港,报称载有厨房用品的四十呎货柜。经检查后,海关人员在该货柜内检获约一千一百万支怀疑私烟。

上述四宗案件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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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会继续根据风险评估和情报分析从源头堵截,并透过针对贮存及分销贩卖多管齐下的执法策略,致力打击私烟活动。
   
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 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


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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