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昨日(十月十八日)拘捕一间批发商的男销售经理,他涉嫌供应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鱼油丸,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海关早前根据有关机构提供的资料,于一间零售商试购两款怀疑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鱼油丸。海关人员其后把样本送往政府化验所进行化验,结果显示该两款产品的DHA和EPA实际含量较其声称的少30%至86%。
海关人员遂于昨日采取执法行动,拘捕涉案批发商的一名三十六岁男销售经理。
案件仍在调查中,该名被捕男子现正保释候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海关提醒商户须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商品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货品上,或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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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9日(星期四)